13個國家及地區發布降低或免除醫療器械進口關稅措施
歐盟 4月3日,歐盟依據條例(EC) No 1186/2009和指令2009/132/EC,宣布在2020年1月30日至7月31日期間,在歐盟范圍內免征自第三國進口醫療設備和防護設備的關稅和增值稅,以幫助抗擊新型冠狀病毒。 英國 3月31日,英國宣布對醫療用品、醫療設備和防護服等免收進口稅和增值稅。 加拿大 因新冠病毒影響需緊急進口貨物,加拿大海關發布20-08公告,緊急啟用《緊急用途減免令》(CRC,第768條),宣布關稅稅號為9993.00.00的商品可以減輕關稅和稅款。 新西蘭 3月25日,新西蘭海關總署發布關于2020年關稅減讓批準、撤銷和拒絕通知(第11號),聲明對適用于新冠病毒的測試試劑盒、診斷試劑采取免稅措施。 菲律賓 3月25日,菲律賓根據第911469號共和國法,啟動國家緊急狀態并調整相關政策以應對新冠病毒,并宣布部分防疫物資進口可免除第9184號共和國法、《政府采購改革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由衛生署和其他政府機構來確定快捷的采購方式。列明的采購物資有手套、防護服、口罩、護目鏡等防疫設備;檢測試劑盒及其試劑等檢測用品;醫療設備及其維護用品;酒精、消毒劑、清潔劑、聚維酮碘等醫療用品;撲熱息痛、甲芬那酸片、維生素片等常用藥品。 巴西 3月18日,巴西經濟部宣布應對新冠病毒疫情措施,表明在2020年9月30日之前,對特定醫療用品征收0%的進口稅,并加快通關速度。 阿根廷 2020年第5號規定,生產部政策和貿易管理秘書處宣布豁免非自動進口許可證程序醫療物資的相關產品。 實施時間:2020.3.18 2020年第114號決議,暫停2017年8月11日生產部的第360號決議,涉及一次性塑料皮下注射器出口到阿根廷的反傾銷措施。 實施時間:2020.3.20 2020年第118號決議,廢除2019年11月29日生產和勞工部的第1347號決議,涉及密閉注射系統中的無菌氯化鈉、右旋糖氯化物等醫療用品的反傾銷措施。 實施時間:2020.3.23 2020年3月16日,發布第410/2020號法令,修改因COVID-19引發的衛生緊急情況所需產品的進口關稅。 實施時間:2020.3.16 對HS編碼為6210.10.00、4015.19.11、6307.90.30和9019.20.00的商品免收關稅的通知。 實施時間:2020.4.2 2020年第4號決議,外貿易委員會暫時將護目鏡、氧氣治療儀、呼吸機、酒精等進口商品關稅稅率減至0%,直到公共衛生部通知衛生應急狀態完成。 實施時間:2020.3.22 巴拉圭共和國總統府、財政部發布第3447號法令,對2016年12月30日第6655號法令進行部分調整,預防和緩解新冠病毒的醫療用品的關稅降為0%。 實施時間:2020.3.20 聯邦紀事卷85、47FR13970號,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發布產品排除通知:中國在技術轉讓、知識產權和創新方面的行為、政策和做法。 實施時間:2019.9.1 聯邦紀事卷85、51FR1505號,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發布產品排除通知:中國與技術轉讓、知識產權和創新有關的法案、政策和慣例。 實施時間:2018.9.24 聯邦紀事卷85、52FR15號,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發布產品排除通知:中國與技術轉讓、知識產權和創新有關的法案、政策和慣例。 實施時間:2019.9.1 聯邦紀事卷85、58FR16987號,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要求對“解決COVID-19的301行動:中國與技術轉讓、知識產權和創新有關的法案、政策和實踐”進行征求修改意見。 實施時間:2020.3.25 經濟財政部決議,對進口CT、溫度計、N95口罩、呼吸機、呼吸器、護目鏡、普通口罩、安全鞋、防護服等免收所有稅款。 實施時間:2020.3.24